(2021版)
第一条 为建设积极向上、勤勉稳健的学风,强化对我院本专科生的学业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本专科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沈阳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条 学业预警发布的时间为每学期第10周前。
第五条 学业预警的组织。
学院成立学业预警工作组,学业预警工作组由院班子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以及辅导员组成,具体落实学业预警工作。
第六条 学业预警的内容。
(一)学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应给予成绩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
1.当学期内取得学分(不含公共任选课)少于15学分;
2.从入学起,所欠学分(不含公共任选课)累计多于24学分。
(二)学生考试作弊,由分校给予处分的,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三)未办理请假或休学手续,连续1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四)毕业班学生(本科生第七学期初、专科生第5学期初、专升本第3学期初)未修满规定学分的;
(五)其他类似情况或学业预警工作组认为需要进行预警的情况。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两周内,教学秘书统计并核实因成绩不合格而达到预警标准以及受到各类处分的学生名单,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并向预警学生出具《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具体个案可根据需要适当变化预警形式。
第八条 辅导员与预警学生安排面谈,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定期沟通学生各方面情况。辅导员应专门记录被预警学生的情况,填写《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情况反馈表》,每学期末以书面形式报送院学业预警工作组。
第九条 针对预警学生,学院认真做好转化工作,提高被预警学生的转化率。
1.学院办公室将《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转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院各系。
2.各系结合课程实际,指派任课教师多关注、关心学业预警学生,对其学业进行指导帮扶。
3.学生办及辅导员要积极开展“三心”(信心、爱心、耐心)教育活动,实时跟踪学生思想、心理状况,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学生办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习成效的方案,并做好辅导安排。
4.对于有心理障碍、生理或其他问题的学生,学生办及辅导员应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医疗)机构联系,提出帮扶方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2020年10月30日颁布的《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本专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