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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励全院党员和基层党支部奋勇争先、担当作为,学院党总支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

评选条件: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政治引领作用显著组织建设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到位,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支部工作台账完整规范创新成果显著,结合专业特色打造党建品牌,形成可推广的党建工作经验,或在党建课题研究、党建案例评选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群众满意度高,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师生对支部工作评价优良,无投诉或负面反映

2.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政治引领强,集体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在重大任务或专项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学院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团队凝聚力高,集体内部团结和谐,分工明确,执行力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能攻坚克难,展现优良作风廉洁自律,集体成员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务工作扎实,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以上,熟悉党建工作流程,在党员发展、组织生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推动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服务意识强密切联系党员群众,主动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风正派,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优秀党支部书记

评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事党支部书记工作满1年以上,党务工作扎实,所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推动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服务意识强密切联系党员群众,主动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风正派,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条件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或学习岗位上表现优异,带头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学院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群众认可度高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恪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在师生中树立良好形象。党龄要求,正式党员党龄不少于1年。

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的方式产生,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自愿报名,各党支部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个人和集体日常表现、条件符合度及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支委会研究后进行排序推荐,学院党总支根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典型和榜样,将评选表彰与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请各支部于6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学院党总支顾建伟老师处。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党总支

2024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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