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和《沈阳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沈工大党发[2016]13号),现将我校评选首批“红旗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评“红旗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组织健全。党支部设置规范,班子健全、结构优化;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委员出缺时及时补选;支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支部委员会坚强有力。
2.制度完善。党支部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支部制度完善,务实管用。
3.运行规范。党支部规范开展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队伍建设规范,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程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支部工作规范有序。
4.活动经常。党支部有开展活动的阵地场所和标识,按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5.档案齐全。党员信息台账、组织生活台账、党费收缴台账、联系服务群众台账等规范。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党费收缴簿等基本资料齐备,“三会一课”记录、组织生活记录、党员档案等资料管理规范。
6.作用突出。党支部紧密结合工作大局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特色鲜明。积极推进党支部工作创新,支部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党支部或支部党员近三年内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二)具体条件
参评“红旗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在符合基本条件同时,还需符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中各类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的“红旗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条件。
1.“红旗党支部”标准
核心指标(A)、重点指标(B)、一般指标(C)和附加指标四类观测点中A类指标达到100%、B类和C类指标均达到90%,且附加指标的☆达到3个以上可推荐申报“红旗党支部”。
2.“示范党支部”标准
核心指标(A)、重点指标(B)、一般指标(C)和附加指标四类观测点中A类指标达到100%、B类和C类指标均达到80%可推荐申报“示范党支部”。
二、评选数量
全校计划首批评选“红旗党支部”10个,“示范党支部”40个。同时,视基层推荐情况和党支部实际建设情况,在保证标准的前提下,经学校研究也可能减少评选数量。
三、推荐程序
1.“红旗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评选按照党支部申报、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学校统一评选方式进行。“红旗党支部”评选将采取审阅申报材料、查阅2016年以来党支部建设材料、实地调研、现场答辩(PPT演示汇报)形式进行;“示范党支部”评选将采取审阅申报材料、查阅2017年党支部建设材料形式进行。
2.请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上述条件要求,择优向学校党委推荐党建基础好、示范性强的基层党支部作为候选支部。
3.学校党委将在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基础上,组织对候选党支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批校级“红旗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同时,择优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参评省级“红旗党支部”。
4.学校党委将对“红旗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确定一批优秀党支部,对其给予经费支持,进行重点培育,并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其经验做法,推动形成抓党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具体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并将创建“示范党支部”和“红旗党支部”作为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手段,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同时学校将“示范党支部”和“红旗党支部”建设情况作为每年评选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的必要条件,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参考。
2.各分党委、党总支可从学校确立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或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达到示范性党支部标准的党支部中推荐申报“示范党支部”;“红旗党支部”必须在学校确定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中推荐;直属党支部可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
3.机关党委、辽阳分校党委可各推荐1-2个党支部参评“红旗党支部”,沈阳校区其它分党委、党总支最多推荐1个党支部参评“红旗党支部”,推荐参评“示范党支部”不限数量。
4.“红旗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两者不可兼报,申报“红旗党支部”候选支部落选的,可直接列为“示范党支部”候选支部参与评选。
5.申报党支部要填写《沈阳工业大学“示范党支部”推荐申报表》或《沈阳工业大学“红旗党支部”推荐申报表》,同时提供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鲜活生动,通讯体裁,自拟题目,切忌人为拔高、抽象空洞,倡导用事例展示、用数字说明问题,文字鲜活生动,富有感染力。
6.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表》和1500字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加盖印章)报党委组织部,《推荐申报表》、申报材料及PPT汇报(申报红旗支部)电子版公文流转给组织部李媛媛。同时,申报“红旗党支部”要报送2016年以来支部建设材料、申报“示范党支部”报送2017年支部建设材料,相关材料用档案盒装好,注明标签及盒内材料目录。
附件: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
2.《沈阳工业大学“红旗党支部”推荐申报表》
3.《沈阳工业大学“示范党支部”推荐申报表》
沈阳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4日